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安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广安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规定,结合用地需求及2020年度土地供应情况,特组织编制广安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基本思路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充分运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科学合理、依法有序供应土地,积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实施土地供应总量管控制度,2021年中心城区商住用地按2604.04亩计划安排,结合市场实际按1000—1200亩准备。为支持官盛新区发展,预留300亩供地计划指标,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安排出让。商住用地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供应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依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增加供应。
(二)“净地”出让原则。拟出让地块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使用证、按法定规划出具了明确的规划条件、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净地”。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让。
(三)保基本保重点原则。供地计划要结合2021年财政支出需求科学制定,精准匹配财政预算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安排,逐一落实到每宗地块,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以确保2021年政府维持正常运转,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各项民生实事落实到位。
(四)依法供地原则。严格落实《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十条措施〉的通知》(〔2019〕—34)有关规定,严禁招商引资项目变相低价配套商业、商住用地,严禁投资协议或招商协议与土地出让的相关内容挂钩,严禁出让方案违法违规设定准入许可、竞买人资质限定等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条件。
(五)科学调控原则。科学安排土地出让时序,先期推出的商住用地必须是市场关注度高、区域位置优越、条件比较成熟、配套相对完善的“熟地”,且原则上要设置出让底价。商住用地设置起始价时,不得低于评估价,除前锋区外,起始楼面地价不能低于1200元/平方米;起始价低于1亿元的土地,出让价款在30日内一次性缴清。
三、计划供应指标
2021年,中心城区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1784.14亩(较2020年10222.49亩增加15.28%),具体安排如下。
(一)供应区域分布。主城区9572.84亩(其中,市本级1058.13亩,广安经开区2820.17亩,枣山园区1304.02亩,协兴园区1298.02亩,广安区3092.50亩),前锋区2211.30亩。
(二)供应用途结构。商服用地1450.73亩,工业、仓储用地4801.09亩,住宅用地2856.28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604.04亩,拆迁安置房用地252.2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58.68亩,交通运输用地1291.57亩,特殊用地225.79亩。
(三)商住用地分布。总计2604.04亩(较2020年2535.93亩增加2.69%)。
市本级计划供应4宗商住用地,总面积为403.35亩。其中中桥组团有两宗土地供应,总供应面积348.13亩,值得关注的是,备受关注的中桥五星级酒店用地A-07-02也在此次供地计划当中;另外两宗分别位于建安南路南侧与神龙片区。
广安区计划供应11宗商住用地,总面积为1057.75亩。官盛新区是本次商住用地供应的重点区域,共有7宗商住用地计划出让,总面积853.14亩,主要分布在官盛新区GS01街区方坪大道两侧。其中,ZQ04-04号地块已于今年1月29日由加德集团与爱众集团联合摘得开发,案名为加德爱众江景,现已正式启动,预计5月下旬会正式推出亮相;GS01-14号地块也于本月9日挂牌出让,但因无人现场举牌报价而流拍,其余地块主要将于第三季度集中推出。
经开区计划供应3宗商住用地,总面积为175.42亩。
枣山园区计划供应7宗商住用地,总面积为314.48亩。其中,GC2020-10号6.19亩地块已于本月成功出让,其余6宗计划第2、3、4季度推出。
协兴园区计划供应6宗商住用地,总面积为274.14亩,主要范围集中在广福街道岩头村。其中GC2018-18号地块,在去年三次挂牌但均已流拍收场,该地块计划在第二季度再次推出。
前锋区计划供应6宗商住用地,总面积为378.9亩。其中前锋区QF2020-1号地块、前锋区QF2020-2号地块都曾在去年年底公开拍卖,但均以流拍收场。
(四)商服用地分布。总计1450.73亩(较2020年1864.67亩减少22.20%)。
其中,市本级66.05亩。
广安经开区12.02亩。
枣山园区367.70亩。
协兴园区605.83亩。
广安区212.23亩。
前锋区186.90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2021年,由市级统筹出让的商服、商住用地,原则上须报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议,未通过审议的宗地不得出让。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安区政府、前锋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枣山园区管委会、协兴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科学统筹谋划,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实施国有建设用地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上市规模、结构、时序。严格执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15号),充分运用多种市场调控措施,精准调控土地市场,稳定市场预期。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大力宣传推介,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和积极性。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互联网、传统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土地出让信息,扩大土地出让信息的覆盖面。在每批次经营性用地拍卖出让前,市经济合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优势资源广泛推介,宣传发展规划,推介土地潜力,提振市场信心,提高市场知名度,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广安房地产开发,促进广安城市建设,提升广安城市品质。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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